【财新网】(记者 刘长)河南郑州农民刘大孬驾车致四死多伤一案,7月7日上午在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刘大孬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方则辩称该案为违法拆迁所引发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庭审持续约两个半个小时,未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2010年6月1日上午8时许,刘大孬因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的拆迁不满,遂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停在南刘庄村路口,试图阻拦拆迁工作人员进村。在拆迁工作人员劝说村民及刘大孬离开现场的过程中,刘驾车向南驶向人群,先后将刘浩杰等人撞倒,最终造成刘浩杰、刘国民、刘建礼、李青岭等四人死亡,另有两人重伤、五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