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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院集中宣判9起危险驾驶案 酒精含量成为量刑主要因素

2011年11月14日 20:49

  据新华社11月14日消息,为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日对9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9名被告人最轻被判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最重被判拘役4个月。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高低,成为法官量刑的主要参考因素。

  越秀区法院介绍,从2011年5月26日受理第一宗危险驾驶案至今,该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37件。案发时间多数集中在零点至2点,被告人以自由职业者为主,年龄大多不足30岁,最小的年仅21岁,都对查醉驾抱有侥幸心理。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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