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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法吸存4.8亿元案重审 主犯改判9年

2011年11月28日 09:45
广州非法吸存4.8亿元案重审,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5万元;其他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4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峻联公司被判处罚金800万元

  据新华社11月27日消息,记者27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峻联公司、张俊川等人被控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一案已作出重审判决,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5万元;其他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4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峻联公司被判处罚金800万元。

  经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张俊川出资筹建峻联公司,同年7月6日注册成立峻联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等。峻联公司成立后设立了负责安防业务的工程部门,负责开展安防业务。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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