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2011年12月07日 10:22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甘肃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标准上将不再有区别,实行“同命同价”

  据新华社12月6日消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日公布,新制定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行。根据条例,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甘肃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标准上将不再有区别,实行“同命同价”。

  新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共99条,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上,条例明确规定,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本省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抚养人经常居住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版面编辑:李禹谖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封堵银保“小账”

曾带过中戏96级明星班 54岁中央戏剧学院院长郝戎被查

北大精英在美被指控网络贩毒 祸起“聪明药”

资金爆炒白银LOF 溢价36%连续风险提示

新型研究型大学相继获批 “N9联盟”有何优势?|教育观察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