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环保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禁建水电项目

2012年01月18日 11:51
T中
水电开发必须坚持“三个底线”:法律底线、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

  【财新网】(记者 汪苏)环保部日前发文规范水电项目建设,强调发展水电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凡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要求,水电开发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应“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

  《通知》表示,开发水电必须坚持三个“底线”,即:法律底线,禁止开发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区域;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曹文姣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