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环保部日前发文规范水电项目建设,强调发展水电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凡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要求,水电开发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应“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
《通知》表示,开发水电必须坚持三个“底线”,即:法律底线,禁止开发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区域;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