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3·11”重大交通事故9责任人被处理

2012年01月18日 15:33
致16人死亡,2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74.5万元

  据新华社1月18日消息,记者从18日召开的新疆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新藏公路“3·11”特大交通事故相关9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4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被行政处分。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林亚蓉介绍,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新藏公路“3·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责任事故,目前新疆方面已有4名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人员被行政处分;经国务院安委会批准,西藏阿里地区3人被行政处分,相关责任单位受到经济处罚。

版面编辑:陈琦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