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9日消息,为宗教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供政策指导。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2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能否介绍一下制定和印发这个文件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文化繁荣作出应有贡献。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是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国宗教界发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和开展赈灾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医疗卫生等公益慈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由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认识尚不一致、政策尚不明确,有些优惠待遇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宗教界参与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加之宗教界自身由于人才、财力、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活动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公益慈善活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