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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住房保障立法降格 拟先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2012年03月15日 07:38
T中
法律出台时机不成熟,故暂时不予立法,而是通过先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对住房保障问题予以原则性规定,但仍会允许地方探索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 罗洁琪)住房保障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各界对住房保障立法也期待甚高。但财新记者日前获悉,因时机不成熟,法律起草工作将推迟,代之以先制定行政法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本年度,国务院将力争年内完成重点立法项目(一档项目)33件;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二档项目)63件;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三档项目)84件。

  在二档项目的63件中,第二类为“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立法,《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位列其中,并注明该条例由住建部负责起草。

责任编辑:段宏庆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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