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4月11日,北京青年李军分别就各区县残保金收支问题,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联提请行政复议,要求上述机构责令该市六个区残联和三区财政局依法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残保金)的收支信息。
残保金是用于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的资金。根据相关数据,2010年,朝阳等十区的残保金收入总计达4.83亿。(详见文后表一)目前,北京市各残联仅向社会公布残保金的收入总额,未公布支出金额和明细。
根据中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用人单位须拿出1.5%-2%的岗位聘用残疾人。凡是不愿或不适合招收残疾人的单位,要按人头差额缴纳残保金。(相关报道:《尴尬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