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国务院:女职工产假延长至98天

2012年04月19日 10:36
T中
难产的,产假增加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产假增加2周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下称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规范了产假待遇,并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汪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中国向日本出口稀土出现延误?外交部回应

海光信息终止合并中科曙光 合并已筹划半年

【我闻】国有大行高管提拔 或向保险业输出高管

AI医疗不再遥远,拓展应用如何提速?

分析|美日央行背向而行,如何管控套息交易逆转这只“灰犀牛”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