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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2012年05月04日 22:00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

  据新华网5月4日消息,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这份办法,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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