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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上海

2012年06月06日 08:54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上海实行属地管理

  据新华社6月5日消息,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5日在上海举行,这标志着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上海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上海市委、铁道部党组高度重视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的移交工作,上海铁路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及时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新华社记者杨金志、朱翃)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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