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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建议工资增幅11.5%

2012年06月15日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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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北京市人社局)昨日(6月14日)发布《关于发布北京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5%。《通知》称,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11.5%的幅度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

  《通知》指出,对于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长较快,2012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应超过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16.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指导线的下线4.5%安排员工涨薪。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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