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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网站刊文驳斥《越南海洋法》

2012年06月25日 12:31
T中
作者来自国家海洋局海洋信息中心,认为越南对西沙、南沙群岛主权的主张不成立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继中菲黄岩岛事件后,南海岛屿争议再起。6月23日,国家海洋局连续发表两篇文章,驳斥《越南海洋法》。

  由国家海洋局海洋信息中心专家白蕾撰写的文章《越南主张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所谓的“主权”毫无法理依据》指出,越南依据“先占原则”和“国家继承理论”取得对西沙、南沙群岛主权的主张不成立。

  白蕾称,根据国际法,“先占原则”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先占的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无主地。而早在汉朝,中国就已发现西沙、南沙群岛。迟至元代,两组群岛已归属中国管辖。因此,在越南发现西沙、南沙群岛时,两组群岛早已不是无主地。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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