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执行堪忧

2012年06月29日 14:08
T中
有调研显示,全国地级市中仅有11.4%的城市表示接受先行支付申请,地方政府普遍担心制度执行带来道德风险和基金支付压力

  【财新网】(记者 蓝方)去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但一年以来,该制度的执行效果堪忧。

  2012年6月28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发布《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2012年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下称《报告》),认为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拖延支付的现象十分普遍。工人若要通过法律渠道向用人单位索赔,程序极为繁琐。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林飞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