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冰清)据《温州日报》7月4日报道,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日前制定《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各直属单位在日常公务接待过程中,进一步严格执行先前提出的“三严四禁”规范。
今年5月1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以及禁止相关经费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