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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细则出台

2012年07月11日 08:42
支持民间资本在党报党刊出版单位实行采编与经营“两分开”后,在报刊出版单位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投资参股报刊出版单位的发行、广告等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据新华社7月10日消息,记者10日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为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促进出版行业科学发展,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印刷复制企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可录类光盘生产和只读类光盘印刷复制经营活动;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出版物总发、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产品发行经营活动;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网络出版包括网络游戏出版、手机出版、电子书出版和内容软件开发等数字出版企业,从事数字出版经营活动。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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