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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死缓贪官钟新明的忏悔书

2012年07月13日 10:57
T中
那些贪腐所得反而成为“真正的祸害”,“就像自己抱着一颗定时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自己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广东省高级法院7月11日终审裁定,深圳市龙岗区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和很多贪官一样,落马之后的忏悔,常常情真意切。钟新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就写了这一份忏悔书。2010年10月20日,在深圳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大会上,钟新明作为违法违纪的三位代表之一,在忏悔台上诵读这份忏悔书,称对自己犯下的过错悔恨不已,“心如刀绞、羞愧难当、欲哭无泪”。

  49岁的钟新明从一名乡镇小学教师做起,历经30年官场沉浮。从2006年开始,时任龙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钟新明受到上级领导信任,开始“主管龙岗区的一些重大项目”,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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