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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拟任干部财产须内部公示

2012年07月17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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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将从8月1日起,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为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财产申报公示,包括拟提拔干部及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及其他需说明的财产等六类,财产情况只在内网公示,暂不公开

  【财新网】(实习记者 胡世龙)江苏省淮安市纪委近日出台新规,将从2012年8月1日起,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为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不过,干部财产公示的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该市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因为政策仍处于摸索期,实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暂时只对单位内部开放。

  在淮安市纪委网站上,一则7月11日发布的工作动态消息显示,淮安市纪委、淮安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为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主要公示拟提拔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财产等六类财产情况。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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