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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定高速质量问题17责任人受处分

2012年08月14日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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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新华社兰州8月14日报道,甘肃省交通运输厅14日通报了天定高速公路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据介绍,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受到降低资质、罚款等处罚。

  甘肃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30连霍高速的组成部分,全长约235公里,于2010年12月投入试运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艾玉德介绍,2011年6月下旬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面出现质量问题后,甘肃省成立了由省监察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围绕质量事故成因、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11年11月底完成调查。甘肃省纪委和监察厅分别于12月9日和12月20日向交通运输厅、西安萌兴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下发了处理意见和监察建议。2012年1月18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系统内部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方面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和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分别在2012年4月底和8月6日前落实到位。

  根据调查处分结果,受到处分的17名责任人包括西安萌兴公司天定项目部5人、作为建设单位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7人、作为监理单位的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人,受到的处分有行政开除、行政降级、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停止执业、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另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在今年4月对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副厅长赵彦龙进行了诫勉谈话。西安萌兴公司受到由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降为二级的行政处罚,且3年内不得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投标。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这一处罚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待批,对该公司的100万元罚款已经收缴。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作了书面检查。

  艾玉德说,天定高速公路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路面1标段秦州隧道以东约31公里路段内,主要表现是路面拥包隆起、路面坑槽、路面车辙和桥面铺装破损。该标段由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西安萌兴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规定,天定高速公路路面1标段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西安萌兴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机构也负有重要责任。2011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已责成西安萌兴公司对质量问题进行返工处置,并承担约1.2亿元的返修费用。

  据了解,由于天定高速公路尚处于两年的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因此至今仍是试运营,还没有通过工程验收。 (记者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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