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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局原副局长等四人获刑

2012年08月20日 13:17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郭维国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阳有期徒刑七年,王鹏飞、王智各有期徒刑五年

  据新华社消息,8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郭维国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阳有期徒刑七年,王鹏飞、王智各有期徒刑五年。四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李斌、杨维汉)

版面编辑:黄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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