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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

2012年09月30日 19:40
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提醒相关出入境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我国

  据新华社9月30日消息,记者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鉴于世界卫生组织刚刚报告的新型冠状病毒病例,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提醒相关出入境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我国。

  国家质检总局指出,世界卫生组织9月23日报告,英国确诊1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此病例发病前具有去往沙特阿拉伯王国旅行史,发病期间曾在卡塔尔多哈一家医院救治。此前沙特阿拉伯曾报告1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死亡病例。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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