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据财政部网站)
财社[201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财政部、民政部制定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民政部
2012年9月28日
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据财政部网站)
财社[201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财政部、民政部制定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民政部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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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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