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由此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扫清了重大障碍,开创了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新纪元。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至于《开罗宣言》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人所皆知的,就是日本必须归还窃自中国的所有领土。
T中
人民日报:日本必须承担背信弃义的严重后果
2012年10月22日 10:10
必须指出,日方非法“购岛”行径已彻底葬送了双方达成的共识,改变了钓鱼岛问题的现状,钓鱼岛局势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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