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0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体育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0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体育总局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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