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环保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或液态废物。环保部曾于2008年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规划》提出,要加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所有县级市和县(旗)医疗废物要统一收集处置。难以实现统一收集处置的,鼓励采取高温蒸汽处理、化学消毒和微波消毒等非焚烧方式,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15年底,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和直辖市)医疗废物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基本建立较完善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和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