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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湄公河惨案一审四人被判死刑

2012年11月06日 17:26
T中
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缓,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名被告均当庭表示上诉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11月6日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

  此外,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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