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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强制险寿终正寝

2012年11月17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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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来备受争议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被国务院废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也在本次法规清理中被删除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梁)保额标准20年不变、61年间保费收入或达天文数字且不受监管的“火车票强制险”,随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废止,即将寿终正寝。

  据中国政府网11月16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9日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等5件行政法规。

  1951年4月24日,《条例》由当时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1992年根据《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通知》修改:“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金额由一千五百元提高到两万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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