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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及其融资规模

2012年11月30日 08:24
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融资的,应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统一政策

  据新华社11月29日消息,为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我国土地、财政、货币及银行监管机构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防范金融风险。

  记者2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统一管理土地储备工作,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将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名录及更新结果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共享。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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