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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不准以罚款代替记分

2012年12月10日 21:55
公安部回应合肥交通违法只罚款不记分做法

  据新华网12月10日消息,针对媒体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对交通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记分的报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10日向记者表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已经查实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及种类依法处罚,不准以罚款代替记分,或违规变通执法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新华网记者邹伟、史竞男)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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