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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3年01月15日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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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丰、汕尾任职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 王婧)广东省纪检监察网1月15日消息,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在陆丰、汕尾任职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经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陈增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据此前财新网报道,陈增新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是2012年8月7日。这一天,汕尾市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广东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林浩坤均出席了揭牌仪式。陈增新亦作为汕尾市领导出席了仪式。此后,陈增新从媒体上消失。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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