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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称福建“房嫂”经调查没问题

2013年03月03日 17:29
证监会称,田荔琴之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同志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据新华网3月3日消息,就近期网上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已退休的原副局长田荔琴同志名下及家人房产与收入严重不符的问题,证监会近日作出回应:经过核查小组、复核小组调查,田荔琴及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目前,田荔琴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详细内容如下: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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