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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实现农村土地“企业化”经营

2013年03月08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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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让有资金实力和有耕种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企业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以更好的落实土地流转

  【财新网】(记者 郑道)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应该在农村实现土地的“企业化”。

  所谓农村土地企业化,是指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让有资金实力和有耕种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企业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以更好的落实土地流转,避免农村土地大规模撂荒的现状。

  黄志明说,许多农民都欢迎有资金的企业和有技术的“能人”流转土地。据黄志明调研了解,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承包责任制等因素造成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日趋严峻。这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回报效益低,从事农业生产不如从事非农业生产效益高;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贫穷落后的农村留下的主要是“留守老人和儿童”;3,户口外迁,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业的转移越来越多;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贫瘠,不便于管理;5,传统农业产业收益不稳定;6,务农人员缺乏对市场经济的分析,农业产业风险过大;7,农村土地流传依然较慢且存于无序状态;8,农村产业结构不太合理。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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