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天津蓟县火灾被定为责任事故 17人受处分

2013年04月12日 11:34
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据新华社天津4月11日消息,记者从天津市政府获悉,近日天津市政府对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法依纪对19名事故责任人和4个事故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2012年6月30日15时40分许,位于天津蓟县渔阳镇的蓟县莱德商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26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源线未穿金属管保护,其导线电弧持续作用,导致线路异常温升及相间绝缘性能下降,发生相间电弧性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商厦领导层、蓟县消防支队(原公安蓟县消防大队)、蓟县公安局、蓟县商务委、渔阳镇政府、蓟县青少年宫(莱德商厦五楼出租方)、天津电力公司蓟县分公司(原天津蓟县供电局)、蓟县政府未能切实有效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版面编辑:李禹谖

相关阅读

蓟县大火:悲剧是这样发生的

2012年07月06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美政府发布最新国安战略文件 对华表述侧重经贸

华为任正非:AI重在应用 未来算力会过剩

监管调降险企风险因子 进一步松绑股票投资

贪婪无度 国家铁路局原“70后”局长费东斌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何立峰与美财长和贸易代表视频通话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