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T中

天津蓟县火灾被定为责任事故 17人受处分

2013年04月12日 11:34
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据新华社天津4月11日消息,记者从天津市政府获悉,近日天津市政府对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法依纪对19名事故责任人和4个事故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2012年6月30日15时40分许,位于天津蓟县渔阳镇的蓟县莱德商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26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源线未穿金属管保护,其导线电弧持续作用,导致线路异常温升及相间绝缘性能下降,发生相间电弧性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商厦领导层、蓟县消防支队(原公安蓟县消防大队)、蓟县公安局、蓟县商务委、渔阳镇政府、蓟县青少年宫(莱德商厦五楼出租方)、天津电力公司蓟县分公司(原天津蓟县供电局)、蓟县政府未能切实有效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天津蓟县火灾被定为责任事故 17人受处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天津蓟县火灾被定为责任事故 17人受处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版面编辑:李禹谖

话题:
#火灾+关注
#天津+关注
相关阅读

蓟县大火:悲剧是这样发生的

2012年07月06日APP打开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调查|3月CPI同比降幅或收窄至0.2% PPI降幅或与上月持平

2025年04月09日

日韩越已有高级官员抵美 特朗普称各谈判国家正在卑微恳求

2025年04月09日

A股放量收涨 军工、种业涨幅居前

2025年04月09日

美国对小件包裹征税90%或150美元/件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出海·消费

2025年04月09日

“国家队”入场多少? 股票型ETF两日净流入1755亿元

2025年04月09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