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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出台 禁止定点购物

2013年04月26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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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旅游法》,并决定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景点调价需听证,同时严禁以“零团费”等手段招徕游客,再强迫游客定点购物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五一”假期将至,旅游小高峰将来。湖南凤凰古城打包收费争议未了。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旅游法》。该法将于10月1日施行,有望遏制景点乱收费问题。

  《旅游法》以150票赞成、5票弃权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这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旅游法》历经十年的起草、修改,终于变成正式的法律。

  4月25日晚,《旅游法》全文公布。该法共1.2万余字,分十章,从旅游者、旅游经营、旅游纠纷处理等角度规范旅游业发展。其中,规范门票收费和“零负团费”,是《旅游法》的两大重点。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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