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月10日消息,根据欧盟原料药62号令,自今年7月起,进口到欧盟成员国的原料药必须取得出口国药品监管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两种情况下,我国监管部门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
根据通知,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的第一种情况是取得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具有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第二种情况是取得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
新华社5月10日消息,根据欧盟原料药62号令,自今年7月起,进口到欧盟成员国的原料药必须取得出口国药品监管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两种情况下,我国监管部门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
根据通知,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的第一种情况是取得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具有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第二种情况是取得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
版面编辑:陆婉奇
药品安全与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对《药品管理法》修改的政策建议
2012年02月08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