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樊丹丹)5月6日,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将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 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教育专家韩民对财新记者表示,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是国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举措之一。同时,在研究生收费后,大学对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将将有较大程度的增加,不会增加学生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