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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4年公开公车购置和运营费

2013年07月10日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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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中央部门2014年应分项公开公车购置费和运行费;2015年前,全国市县两级政府争取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同时,要求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天)近日,国务院公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下称《安排》),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安排》同时要求,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值得关注的是,《安排》还要求中央部门细化2014年预算编制,分别公开公车的购置费和运行费。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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