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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开审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争楼案

2013年07月11日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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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与开发商争夺小区内的附属小楼,历时13年的诉讼案有望成为小区内物业区分共有产权的指导性案例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3年7月11日,深圳南天一花园争楼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开庭。

  此时距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已有两年,也是南天一花园业委会发起维权行动的第十三年。

    小楼归属未决

  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的南天一花园,由深圳市城建集团于1991年承建开发。三栋18层的住宅楼,共有1140套商品房。最初的住户多数为知识分子和早期的中产阶级,经济条件优越。

  据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主任范国振介绍,业主们陆续入住后不久,开发商又在小区的规划红线内建起了两栋小楼。从1993年开始,这两栋小楼,连同三栋大厦底层的架空层,均被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和监理公司改建为商铺对外出租。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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