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关键在于预算监督

2013年07月24日 20:04
T中
对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应从规范政府预算着手,明确财政支出标准。但受现有监督体制所限,人大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通知》要求,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此外,针对近期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过程中发现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存在审批不规范、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知》特别强调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

责任编辑:张进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