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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楚暴力恐怖案宣判 2人获死刑1人无期

2013年08月12日 21:06
法庭审理认为,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伙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杀害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据天山网消息,2013年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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