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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三日:激辩薄熙来涉嫌贪污罪

2013年08月25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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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指控薄熙来担任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省长期间,将50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薄熙来辩称此事系薄谷开来与他人所为,他不知情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8月24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第三天。上午,合议庭主要就起诉书指控薄熙来贪污500万元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薄熙来被控贪污500万元

    起诉书指控:2000年,薄熙来担任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政府负责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

    2002年3月工程完成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500万元给大连市政府。王正刚向已调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起初,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这500万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和薄谷开来商议处理。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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