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最高院最高检网络谣言刑案司法解释

2013年09月09日 17:24
该《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据最高法院官方网站消息,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悉,该《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21号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美政府发布最新国安战略文件 对华表述侧重经贸

华为任正非:AI重在应用 未来算力会过剩

监管调降险企风险因子 进一步松绑股票投资

贪婪无度 国家铁路局原“70后”局长费东斌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何立峰与美财长和贸易代表视频通话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