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5个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审计署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5月24日至7月27日,对江西省修水县、泰和县、玉山县、浮梁县、新建县等5个县2009年至2012年5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25个乡镇和25个行政村,对445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据被调查县提供的资料反映,5个县总面积14 017平方公里,共辖110个乡镇,1307个行政村。截至2012年5月底,辖区内人口2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万人,农村人口245万人。2009年至2012年5月,5个县共出生新生儿15.64万人,其中计划外生育7.15万人。5个县共向5.88万人(含以前年度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5.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