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薄熙来已正式向山东高院递交上诉状

2013年10月09日 15:12
T中
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据人民网10月9日报道,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9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网记者 李楠楠)


版面编辑:闻静

相关阅读

薄熙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09月27日

薄熙来案庭审纪实

2013年08月30日

薄熙来受审

2013年08月23日

薄熙来被“双开”

2012年10月01日

薄熙来庭审直击 原声首现

2013年09月22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子女争夺战

【周刊提前读】能干活的AI指数级消耗Token 未来经济基础设施会是什么样?

大西洋观察|英国下任新首相的“三板斧”

韩红“走个面”风波后,基金会八大回应能否消解信任危机?

钨价高企 美企旗下大型韩国钨矿复产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