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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部门规范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11月22日 17:28
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以下附上意见全文。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惩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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