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政府网站12月12日消息,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鉴于此,请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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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暂停验照 将实行年报制度
2013年12月12日 15:59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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