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闻静)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对党政干部的选任监督再作安排。其中规定,地方和单位连续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规任选“窝案”的,将追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责任。
《意见》提出,无论是日常选任还是集中换届,对违纪选拔任用的行为都将“零容忍”严肃查处,让搞不正之风的人捞不到好处。具体包括五条: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提拔的责令辞职或免职、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