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河南三门峡市原副市长张英焕受贿被判14年

2014年02月24日 07:43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余万元,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余万元,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张英焕在担任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义马市市委书记及三门峡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辛某某、张某某等人贿赂72笔,赃款总额共计700余万元,其中包括现金585万元、美元3万元和一套价值145.02万元的房产一套。而作为“回报”,张英焕在任职期间曾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在晋升职务、岗位调整、承包工程、办理用地手续、安排子女就业、协调民事案件等诸多方面谋取利益。

版面编辑:财小新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直播间“神药”生意经

福山致信马斯克:管理政府不是经营公司,裁员废部并非总是有效

发审反腐密集收网 前发审官员、现券商高管失联

专题报道|第十五届财新峰会:寻方于变革时代

汪潮涌黯然 信中利被强制摘牌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