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改革试点单位,江苏省江阴市法院的改革已经逐步展开。主要举措包括:选拔26名独任法官,配足助理和书记员,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力,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需领导签发法律文书;缩小审判委员会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更多依靠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咨询;尝试通过行政助理的设立打破以庭为单的行行政管理。
2013年10月,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后,最高法院就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九个试点,其中七个为中级法院,两个为基层法院,江阴市法院为两个基层试点法院之一。